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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集团开展集中清查
严防易燃易爆品上车
■记者罗伟通讯员代山红李阳阳
本报讯昨日,市城市公交集团继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集中清查行动,一天时间,共查获违规携带散装白酒、油漆、氢气球行为4起。
昨日是春运首日,市城市公交集团安保大队在十堰火车站广场、三堰客运中心站等公交站点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集中清查行动。在202路公交车候车区,一乘客携带的白色塑料桶引起安保人员的注意。通过询问、查看,安保人员确认塑料桶内为乳胶漆,系易燃物品。安保人员向乘客解释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危害后,该乘客转坐其他交通工具离开。
据了解,市城市公交集团于16日起全面启动春运安保专项行动,通过加强公交安防巡查执勤力度,严查违规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全面排查消除公交车、公交场站消防安全隐患。至春运开始前,共查获违规携带散装白酒、油漆、氢气球行为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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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类别
1、爆炸品,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鞭炮、烟花等;
2、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等;
3、易燃固体,如硫磺、油布及其制品等;
4、压缩气件类,如打火机气件、液化石油、防晒喷雾等;
5、易自燃的物品,如黄磷等;
6、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等;
7、腐蚀性物品,如硫磺、盐酸、硝酸等;
8、放射性物品;
9、氧化剂类物品;
10、遇水易燃烧物品,如金属钠、铝粉等。
11、“非典型”违禁品,包括氢气球、火柴、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防晒喷雾、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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