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1月03  星期 > 09版-社会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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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打贩卖户口身份证犯罪
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一律开除

■记者 谭祥军特约记者 袁杰 朱方正

本报讯 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贩卖户口居民身份证犯罪、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是解决以往还未发现的异常户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办理的各类户口,集中侦破一批影响恶劣的贩卖户口、居民身份证案件,坚决打掉一批贩卖户口、居民身份证犯罪团伙,严肃惩处一批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的工作人员。

省公安厅重申,户口登记管理严守“四个一律”要求:凡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凡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凡发现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协管人员直接办理户口审批的,对协管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有关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下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非法买卖户口、居民身份证的;一人有多个户口、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籍业务、居民身份证的;因死亡、加入外国籍、服现役等原因户口应注销未注销的;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明显差错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假户口、假居民身份证的;其他涉及户口、居民身份证问题线索的。

省公安厅举报投诉电话为027—67122636;十堰市公安局举报投诉电话0719—811213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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