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子 (化名):在老爸老妈的唠叨下,今年27岁的我也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嫁出去了。当一切都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却发现房产证上竟然没有我的名字,这婚到底结不结?现在我真的好纠结。
本来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结果爸妈急吼吼地给我介绍相亲,生怕我嫁不出去了。后来总算遇到一个合适的,相处了一年多以后,我和男友立仁(化名)开始筹备结婚。结婚就得有房子,但凭我的能力,买房是绝对不可能的。大学毕业后,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做行政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多一点。吃饭、买衣、买化妆品,每月所剩不多,而我家里只有父亲还在工作,单位效益也不是很好,每个月我还要给妈妈一点零花钱。立仁的单位比我的稍好一点,但他积攒的钱也不多。他建议,他先想办法凑点钱先把房子首付付了,到时候我出点钱装修买些家电,明年就可以结婚。
就这样,立仁的父母帮他凑了10万,他自己出了5万,我又帮他凑了2万,这才把房子首付付了。一个月后,公积金办好了,可看到购房合同,我十分不悦,合同上只签有他一个人的名字。买房子的时候,我尊重立仁的建议,房子是他出的首付,可是听立仁说既然房子是“我们”的,为什么没有两个人的名字?难道我真的就是个居住者,只要有得住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于是,我要求加上我的名字,既然成为了夫妻我也应有房子的产权。立仁很不高兴地说,购房合同上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没什么,我们总是要结婚的,结婚了,房子就是我们的家,又何必在乎写不写我的名字呢?
他的话听起来有一定道理,可是仔细一想漏洞百出。现在的新《婚姻法》规定,婚前的房子,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要是以后离婚,我不什么都没有了?出于安全感,我再次要求加上我的名字,立仁一下子就翻脸了,说首付是他出的,他用公积金还贷,我要求增加名字,分明是想分他的财产。对,他说的是事实,这个房子90%的款都是他出的,我虽然只出了2万,但房子还是有我的份儿,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始终没有家的感觉。他如果有一天变了心,我又该怎么办?还有,就算是他用公积金还贷,可是我们住在一起除去房贷,各种开支和生活费我也会出,这难道不算是共同还贷吗?但如果真的闹到那一步,也难以说清吧。
回想我们从恋爱到结婚,从不相识到日日相处,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令人羡慕的浪漫和充实。至于为什么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想他的父母肯定也是有想法的,儿媳妇再亲亲不过自己的儿子,更何况买房子的时候才是开始生活的时候,以后会怎么样,没人敢打保票。朋友们听说此事后,大部分的人都劝我还是留个心加上名字比较好。一个同事还开玩笑说,如果她们家的房产证上也没有她的名字,她都不敢和老公离婚,怕离了婚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马上要办房产证了,一想起男友那天的斯文扫地,我就不知该如何开口。婚房买了,可是我却不想结婚了。对于我和他的未来,到底该怎么办?
记者 唐晓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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