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3年09月30  星期 > 01版-今日导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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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据公安部网站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公安部日前出台“三项纪律”,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纪律,规范公安民警行为,建设过硬队伍,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国公安民警要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公安机关将组织力量对“三项纪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违反“三项纪律”的行为,一律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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