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2年08月29  星期 > a10版-本埠社会 > 正文
 [字号   ]   
丈夫持刀强奸幼女 妻子送夫投案

■记者 李寅 通讯员 王伶俐 常荣

本报讯丈夫酒后持刀强奸邻家女孩儿,妻子知道后,立即送丈夫去投案自首。8月27日,郧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吴明(化名)批准逮捕。

8月14日18时许,吴明在家喝了些酒后微醉。22时许,吴明在屋外上厕所时,想到坎下14岁的女孩儿梅梅(化名)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平时就她和奶奶在家,便心生邪念,从梅梅家屋后翻到二楼露台进入梅梅的卧室。借着手机的亮光,吴明看到梅梅已睡着,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一只手捂住梅梅的嘴,一只手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梅梅惊醒后问:“谁?”吴明喝道:“不许动。”梅梅见脖子上架着刀不敢再动,随后遭到吴明强奸。事后,梅梅趁吴明不注意坐起大喊,梅梅的奶奶闻讯赶来,吴明惊慌失措,迅速逃窜,将手机、刀子、拖鞋都留在梅梅家里。

梅梅的奶奶随即告诉大儿子并报警。吴明逃回家跪在妻子面前道出实情后,妻子感到事态严重,劝说丈夫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二人刚走到公路路口,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将吴明带走。

据了解,吴明今年32岁,无犯罪前科。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