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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 健康储蓄

十堰市中心血站位于北京南路33号,始建于1992年,是一家非营利性公益性卫生机构,承担着全市百余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供给及临床输血业务指导工作,2010年采供血量12余吨。内设体采科、供血科、血源科、成分科、机采科、检验科、质管科、信息管理科、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共11个科室及一个分支机构(竹山分站);占地约12亩,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在职员工83人。血站连续被授予市、区最佳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百姓满意单位、行风建设优胜单位、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五一劳动奖状和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2004年实现临床用血100%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2006年实现全市无偿献血“三统一”。1999年,我市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殊荣,2001年、2004、2008年又三次获得“湖北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2010年再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殊荣。

无偿献血 健康储蓄

1、无偿献血一次,本人免费享用等量医疗用血;

2、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的,本人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

3、无偿献血累计 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配偶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享用无偿献血等量血液。

办理优惠用血报销手续须知

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资料:《无偿献血证》、身份证、用血收据或用血当天每日清单、住院结算发票、出院小结。献血者家庭成员用血报销资料:《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身份证、用血收据(或用血当天每日清单)、住院结算发票、出院小结、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等。)

固定献血点及采血时间

1、城区采血点:五堰南街、张湾邦辉国际大酒店前、六堰广场京华量贩店门前、红卫24厂路口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丹江口市采血点:新广场(市政府对面)每月8日、28日上午9∶30,下午5:00

3、郧县采血点:寿康永乐超市门前每月10日、25日上午9∶00,下午5∶00

4、郧西县采血点:新合作购物广场门前每月5日、20日上午9∶00,下午5∶00

5、武当山采血点:鑫城商场门前每月15日上午9∶00,下午5∶00

6、六里坪采血点:电力公司门前每月30日上午9∶00,下午5∶00

7、市血站竹山分站(北大街城关派出所旁)竹山县采血点:人民路邮政局门前随时接待献血者

8、竹溪县采血点:寿康永乐超市门前每月5日、15日、25日上午9∶00,下午5∶00

9、房县采血点:城关南街邮政所门前每月8日、18日、28日上午9∶00,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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