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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员缘何成为“酒驾大户”
摩托车整治现场。

■通讯员 柯圣全

摩托车驾驶员酒驾比重占八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酒后驾驶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两个半月来,已经组织各大队民警集中统一开展查酒驾行动8次,各大队开展查酒驾行动40余次,共查获涉嫌醉酒驾驶21起,其中涉嫌醉酒驾驶摩托车18起,占醉酒驾驶的85.7%;涉嫌饮酒驾驶64起,其中涉嫌饮酒驾驶摩托车56起,占饮酒驾驶的87.5%。

侥幸心理让摩托车驾驶员酒驾居高不下那么,摩托车驾驶员酒驾占如此高的比例,是何原因呢?

从交警查处的违法行为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存在这些心理:侥幸心理使然 摩托车驾驶灵活、轻便、速度快,很多驾驶人员认为下班时间没有民警巡查,即使被民警查到也可迅速逃跑。

6月2日21时许,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大队民警在人民路文化广场路段执勤时,发现一位满脸通红的人驾驶着一辆“鄂cd8××1”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张湾方向驶来,于是将其拦下。通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轩某 体 内 酒 精 含 量 为122.3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为112.3mg/100ml,属醉酒驾驶。6月3日,嫌疑人轩某被交警二大队立案侦查;6月7日,被依法取保候审。6月13日,轩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制作《询问笔录》和《查获经过》过程中,轩某交代,本以为晚上九点多交警应该都下班了,骑慢点不会有事。不料,这一侥幸使自己违法了。

7月6日晚,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统一查酒驾行动,城区各路面大队分别在车站路、人民路、公园路、北京路、车城西路等路段设点检查。在人民路六堰转盘处,虽然天空突然下起大雨,交管局二大队民警仍手持新式查酒驾仪器“酒安100”,对过往司机一一严格检查。当晚8时40分,一位摩托车司机被交警拦下,对着“酒安100”轻轻吹口气,显示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截至当晚10时许,交警二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6起,其中5起为摩托车司机酒驾。

据驾驶人员交代,他们明知酒后驾驶违法,但都或多或少抱有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所以才会“以身试法”。

弃车逃跑多见 因醉驾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大多数摩托车酒后驾驶人员看到民警后,选择了弃车,逃离现场。

6月29日晚,根据市交管局的统一部署,直属二大队出动警力12人,警车4台,协勤6人,在人民路六堰转盘处设点开展查酒驾行动,共查获摩托车酒驾嫌疑人3人。一致的是,这几位驾驶人员看到民警后,弃车逃走,最终还是被民警抓获。

当晚20点40分左右,执勤民警赵海建发现,从张湾方向开过来的一辆车牌号为“鄂c1××15”红色摩托车在行驶至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下,车上的三个人下车后朝不同的方向走去,并不时回头向民警执勤处张望。民警根据经验判断,此车一定有问题,于是迅速走过去将其带回。在与当事人沟通的过程中,民警从驾驶人张某身上闻到了浓烈的酒精味。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按照法律规定,张某将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缴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金的处罚。

无独有偶,当晚21点23分,李某驾着车牌号为“鄂ci××6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带着一名年轻人从张湾方向途经人民路六堰转盘不远处时,看到交警,驾驶人遂迅速丢下车,向旁边的道子钻去。执勤民警迅速将其带回现场,发现有饮酒嫌疑。经酒精测试仪测试,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0.9mg/100ml,抽血化验酒精含量为8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将会受到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且,他还将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当民警准备收队的时候,金某驾着车牌号为“鄂cc5××7”的红色摩托车,从三堰方向驶来。见到民警后,金某慌慌张张地将车停靠在路边,自己迅速躲进路边绿化带一棵树后面。这一幕被大队长兰侠发现,他立即组织两名民警从其背后进行包抄。带回进行讯问,并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确定金某为饮酒驾驶。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三位驾驶人对弃车逃走的解释惊人的相似:均表示当时是担心查到自己,认为逃离了现场,就能躲避检查,从而避免处罚。

遏制摩托车驾驶员酒驾应多措并举

针对摩托车酒驾人员的以上心理,民警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加大对摩托车司机的宣传教育力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摩托车逐渐成为中低收入人群的首选代步车。摩托车已经遍及城乡,车辆数量庞大,管理难度大。为此,提高摩托车驾驶员自身素质,成为当前摩托车管理的当务之急。笔者以为,可从多方面加强摩托车驾驶员的教育: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摩托车文明交通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将摩托车文明交通行为制作成册,定期组织摩托车司机进行集中学习;建立摩托车不文明驾驶举报机制,加大不文明驾驶行为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的曝光力度等,促使摩托车司机自觉地参与到文明驾驶当中。

加大对摩托车驾驶的日常规范管理力度。在日常的纠正违章过程中,因为轻微违章不处罚或以教育为主原则,容易纵容驾驶员滋生诸如“轻微不罚”心理。下次,驾驶人员会产生“靠上次”想法。久而久之,不文明的习惯便养成了。想改变已经养成的习惯,下的精力、物力、人力、财力都要多得多,因此,管理要在平时多下功夫。要从点点滴滴的事情上做起,把摩托车驾驶员的不良习惯消除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引导他们养成文明的驾驶习惯。习惯成自然,自然形成一种规范。

加大对摩托车的整治力度。交警与心存侥幸的摩托车司机交锋的过程,实际上是斗智、斗勇、斗胆量的过程。驾驶人员侥幸逃脱了一次,有了经验,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无形中增加了民警的工作量。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随意调头和变更行车道、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应查处一起,处罚一起,绝不能姑息纵容。此外,还应开展摩托车驾驶常态化整治,形成严管、严抓、严罚的氛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酒后驾车这一违法行为,才能更好地保障驾驶者与行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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