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7时,湖南省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向消费者发出致歉信,并表示对于查出的“问题”茶油将全部召回。
致歉信表示,不合格的产品仅限于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3月17日生产的9个批次,其苯并芘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限定值,该公司从2010年3月20日起实行了第一次全面召回。以上9个批次产品总生产量42.458吨,其中湖南省质监局稽查总队在该公司当场封存22.361吨,召回11.152吨。4月22日起,该公司又对同时段生产的其他批次纯茶油产品进行了第二次召回、排查。
该公司同时认为,苯并芘含量超标,非主观人为因素导致,属于生产工艺技术上的问题。但该公司也承认,该公司存在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的问题。
□超标原因
因茶农过度烧炒茶籽?
7月2日,湖南省质监局针对此事召开了一次会议,主旨是解决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超标的技术问题。金浩公司在会上表示,出现超标的主要是浸出油。最终通过对比和实验之后,金浩公司认为,苯含量超标主要是因为农户在压榨茶油时,为了提高出油率,对茶籽进行反复烘烤、蒸炒,导致出现烧焦现象,这种烧焦茶饼容易产生苯并芘。而在萃取过程中存在苯物质与溶剂油发生高温化学反应现象,这也进一步提高了苯并芘在茶油中的含量。
□探访市场
消费者不知秘密召回
湖南金浩等公司茶油产品被查出致癌物超标,但政府与企业选择了秘密召回,消费者至今茫然无知,召回效果存疑。
记者前日走访沪上多家超市发现,上海市场上金浩茶油依然高价在售,对于其致癌的情况,大多数消费者是一无所知。工商部门表示,未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要求对上海市场上的金浩食用油下架。
记者近日在北京、广州、长沙等几家大型连锁超市查询时,超市销售人员均称,从未得知金浩茶油有质量问题,也从未收到召回金浩茶油的通知。在这些超市,金浩茶油依然热卖。
□相关新闻
曾发布“辟谣”声明
从上月底开始,陆续有网络消息称,金浩茶油苯并芘超标。8月20日,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浩)在其网站上发出《关于谣传“金浩茶油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质超标6倍”的郑重声明》,称旗下金浩茶油质量安全可靠,“本次网络不实谣传,不排除是竞争对手恶意炒作嫌疑”。
然而,记者日前拿到的一份今年7月初金浩提供给湖南省质监局的文件——《食用植物油中苯并芘超标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研究——湖南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却显示,今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对湖南省植物油产品进行风险检测时,检出湖南省部分植物油中苯并芘含量超标,其中包括金浩的茶籽油。
据报道,今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进行风险监测时发现,金浩茶油等一批公司生产的茶油中含有超国家标准6倍的苯并芘,部分茶油更出现严重超标,这是湖南省质监局的一份文件中介绍的。但不知何故,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南省质监局均未公开这次风险检测的具体结果。根据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用油苯并芘含量的最高上限为10微克公斤,而国家质检总局此前关于湖南省部分茶油的抽检结果显示,苯并芘含量已达到60微克公斤,为最高上限的6倍。
据《新世纪周刊》8月30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检出相关茶油致癌物超标之后,湖南省质监局即要求各州市质监部门就地封存所有茶油,并启动召回程序。但《南方都市报》报道称,未查阅到任何相关的公开信息,对于此前已发现问题茶油的处理,湖南省质监局也没有给出明确意见。
□律师说法
此次召回不合法不合规
金浩公司既未对外公布有问题的茶油批次信息,也未曾向超市下达召回或者下柜产品的信息。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宣子翀向记者表示,从法律和法理的角度来说这都是有问题的。“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另外,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还要求:“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宣律师表示,金浩公司明显违法了。食品安全问题完全依赖于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湖南省的此次所谓召回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资料
金浩茶油是免检产品
金浩茶油系列先后被评为国家免检产品、全国茶籽油知名品牌等,茶油产销量居全国第一,在全国27个省份销售。该公司目前年产值11亿元,在湖南各地有多处生产基地。
苯并芘是强致癌物
苯并芘虽不导致急性中毒,但具有公认的强致癌性和致畸性,是世界三大强致癌物之一。根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要求,苯并芘的安全限量为10微克公斤。根据湖南金浩公司的汇报材料,金浩等公司生产的浸出毛茶油中含该物质60微克公斤,即使是通过精炼后浸出的精炼油一级,苯并芘的含量也达到14微克公斤左右。
综合 《长江日报》、《南方都市报》、《新世纪周刊》、《上海青年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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