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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轨迹为何会演绎出两个不同版本?
山东“罗彩霞”:被顶替的命运

3、另一个“吴卫荣”

11年,真实的吴卫荣一直在济南练摊,那么在鱼台县医院工作的“吴卫荣”又是谁?是否就是曾用名上显示的“吴丽丽”?

为了查明真相,2009年6月底,吴卫荣找到了目前还在给“吴卫荣”办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鱼台县中医院,却得知,这个医院并没有一个叫“吴卫荣”的人,也没有一个叫吴丽丽的人。在档案中对“吴卫荣”工作作出“高度评价”的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同样如此。

经多方打听,吴卫荣得知,吴丽丽在鱼台县人民医院上班。而这个叫吴丽丽的女子,就是出现在自己档案中的那个人。谈起修改档案的事情,吴丽丽称,“档案是俺爸修改的”,对于其他的问题,则表示沉默。而她的父亲正是当年受吴卫荣所托帮其找工作的吴汝胜。

事情的真相似乎已经浮出水面,吴卫荣认为,现在看来,正是吴汝胜利用手中的人脉关系和自己大专毕业的档案资料,让他的女儿顶掉了自己的工作。吴丽丽仅仅是卫校毕业,她的条件不符合当时医院聘人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规定。“实际上,11年来,至少有相当一段时间,吴丽丽是我的‘影子’,她是在以我的‘身份’在医院上班。”吴卫荣说。

吴卫荣随后找到吴丽丽的父亲吴汝胜质问。吴汝胜承认,档案确实是他改的,并称“现在想起来这个是错的,当时没这样想。”

对于上述说法吴卫荣显然难以接受。她告诉记者,几天后,吴汝胜找中间人带话:“你是想上班还是想要钱?”对于这样一个表态,吴卫荣更是气愤:11年了,我现在的情况还能到医院上班吗?业务知识现在几乎忘掉了。钱能弥补回自己失去的青春吗?

吴卫荣还告诉记者,自己和吴丽丽完全是两个家庭走出的人,学习经历也没有任何的重合,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但吴丽丽却利用她的学历找到了理想的工作。而自己,却被推向了社会。可以说,吴丽丽的命运改变了,而自己的命运却是“被改变”了。

有关人士介绍,今年34岁的吴丽丽在济宁卫校毕业后,一直在县人民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001年11月她取得相关资格证书,2005年12月,晋升为护师。在鱼台这个小县城,吴丽丽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

但在吴汝胜口中,这起事件却有不同的说法。他解释:吴卫荣当年毕业于湖北中医学院,属成人教育大专学历,非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毕业生,因此不具备到当地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的资格,政府不包分配,其档案资料也是自行保管。1998年,鱼台县卫生局规定:卫生系统职工的子女,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可办理聘用手续,不向社会放开口子。鉴于这种情况,自己就把吴卫荣以自己闺女的身份,在经吴卫荣本人申请,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同意后,经县、市人事部门审批办理了聘用手续。但由于当时二院技术水平不高,单位效益差,正常上班的工作人员工资也低,所以吴卫荣未去上班。不存在女儿顶掉吴卫荣工作的情况。

吴汝胜的这一说法似乎也能说通,因为吴丽丽本人,眼下正在鱼台县人民医院上班,并非县二院。

鱼台县人民医院政工科科长张大庆接受采访时说,吴汝胜退休前是医院的外科主任,威望较高。他女儿吴丽丽自1998年4月毕业后,一直就在鱼台县人民医院上班,目前是医院护师。他说,当时医院为照顾职工的子女,聘了部分职工子女,吴丽丽就在其中。“可以肯定的是,这么多年来,吴丽丽一直在鱼台县人民医院上班,工资也是我们医院自己支付的,我负责医院的人事工作,我知道这个事。我们医院包括在职和退休的,可以说不下500个人,都可以证明这件事情。”至于吴丽丽和吴卫荣是什么关系,张大庆说不清楚。他介绍,吴丽丽她们当时那一批上卫校的人在他们医院一共9个,因不是正式人员,调资都没她们的份。张大庆还说:“小姑娘(吴丽丽)从小就是在我们这长大的,你问问其他的职工,任何一个职工都可以证明她在这里工作。同时,也可以证实,医院没有一个叫吴卫荣的职工。”

据张大庆说,吴丽丽在媒体报道后,思想压力比较大,最近不在医院。在吴丽丽工作的护理部,记者也没有找到其本人。她的不少同事对于吴丽丽,大多是赞赏有加,称其在医院工作期间从没出过差错。而据当地此前采访过吴丽丽的媒体同行介绍,这个事件中,也许当年25岁的吴丽丽真的不知道情况。从另外一个角度说,吴丽丽也是个“受害者”。

4、“吴卫荣”身份蹊跷多多

在两个“吴卫荣”各有说法时,记者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却发现蹊跷之处,让整个事件更显得扑朔迷离。

记者发现,在吴卫荣档案中,还出现了一份鱼台县中医院的工资表,表格显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正常缴纳。而此前档案中的材料显示,“吴卫荣”应该在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怎么又出现了鱼台县中医院缴纳相关保险的情况?而更蹊跷的是,被吴卫荣认定为顶替者的吴丽丽并未在县中医院工作。

对此,吴卫荣猜测,可能是吴丽丽用自己身份在鱼台县第二医院上班后又调到鱼台县人民医院。而对于鱼台县中医院盖有印章并出现在自己档案中的工资表,吴卫荣觉得蹊跷。吴汝胜曾解释说:2004年6月,他考虑到长期以来吴卫荣未能上班,也不是个办法,通过个人协调,于2004年6月提出申请,将吴卫荣调至鱼台县中医院工作。县编委同意批准,将吴卫荣编制由县第二医院调至县中医院,但一直到现在,县中医院也未安排她到医院上班。

记者接通了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刘遵秋的电话,但他以在开会为由挂断了,记者随即发去短信,称想了解情况。刘回短信称:已走法律程序,有事找律师。鱼台县中医院也表示,已走诉讼程序,不接受采访。

而作为鱼台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鱼台县卫生局多位领导表示,事情已经过去10多年,所以并不知情。

在对鱼台县卫生局纪检书记的采访中,记者提出调资表显示“吴卫荣”工作的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单位性质是:“事业差额”,聘用以及工资审批等手续,都应该是通过卫生局审批的,卫生局没有理由不知情。他说:“那是调资申请表,具体有没有发,咱不清楚。”而对于鱼台县中医院给吴卫荣办理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事情,上述官员亦表示不清楚。

按规定,国家对人事档案管理很严格,不允许任何人涂改。那么,被鱼台县人事局保管后又被吴卫荣档案资料,又是怎么被涂改的呢?该局一副局长称,10多年前的事,自己弄不清楚。如果实在要了解情况,他建议记者去找人事局人才流动股。但该股的工作人员称,他们更不了解情况。

鱼台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兆兰表示,7月27日下午,该县成立了调查工作组。调查发现,吴卫荣本人的档案材料确实存在信息的情况。当事人将其学历材料交付人事部门管理时,存在时任档案管理人员对有关信息审核不细致的问题。调查工作组对相关责任人的问题正在调查,将严格依法规政策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索赔80万

吴卫荣表示,自己被冒名顶替了11年之久,这11年本是自己干事业的黄金时期。究竟是谁顶替了自己的工作名额?既然吴丽丽没有到鱼台县第二人民医院上班,那么该院发给“吴卫荣”的工资又被谁领走了呢?鱼台县中医院发给“吴卫荣”的工资又是谁领走了呢?目前,还没有人能向吴卫荣解疑。

2009年6月26日,吴卫荣诉鱼台县中医院、鱼台县第二医院以及吴汝胜、吴丽丽侵犯姓名权一案在鱼台县人民法院被立案。吴卫荣认为,上述4被告严重侵犯了自己姓名权,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除要求上述被告停止侵犯自己姓名权的行为外,还须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按照原来的通知,此案本来要在7月30日开庭”,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潘强表示,吴卫荣的案子是自己和同事满志有一起代理的,相关档案资料已经申请了证据保全。但是在立案后发现,鱼台县人事局和鱼台县卫生局也负有审查不严的责任。“7月28日,我们又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并追加了鱼台县人事局和鱼台县卫生局两个被告,同时,诉讼标的也提高到了80万元,其中经济损失30万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

潘强认为,前述6被告的行为给原告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经济上,均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尤其作为国家机关的鱼台县卫生局、人事局,如果稍微能尽到对档案认真审查的职责的话,这起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从这个角度讲,也许,吴卫荣的人生命运和轨迹就不会被改变。“此案相对‘罗彩霞案’更为清晰明了,前景比较乐观。”

据鱼台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此案目前已经列入了案件管理流程,按规定要在一个月以后开庭。离开鱼台前吴卫荣对记者说:“我的青春已经毁了,现在精神上简直不堪重负,脑袋好像大铁球重重地压在脖子上,连日来一直想着这些东西。诉讼只是一种手段,谁又能还回我11年的青春以及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医生的工作经历和经验积累?虽然说一个人可能有很多的就业机会,但现在看来,那也是至今唯一的也是最好的一次机会。如今,我的医生梦已基本破灭,失去的东西已无法挽救和弥补。”“官司了后,相关所得在还完我的债务后,我将把大部分用来支持像我一样的农村大学生,支持毕业后被冒名顶替的‘罗彩霞’们!”吴卫荣盼望着,法律能能给她一个说法。 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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