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09年03月19  星期 > a14版-中国新闻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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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称被指有毒产品已送检

消费者选购卫浴产品(资料图片)。

针对强生等婴儿卫浴产品“致癌说”,前天,国家药监局和北京市药监局相关发言人士均表示,两局化妆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对这份检测结论进行调研,但因是片段报道,需追溯原始检测报告。

据媒体报道,上海及台湾地区部分超市已将强生被质疑产品下架。前日,强生中国委托的公关公司表示“这属于零售企业的单方面行为,目前强生相关产品已送检。”

目前,质疑多款婴儿卫浴产品含毒的美国消费者组织——“安全化妆品运动”出具的检测报告,仅仅在媒体报道中有片段文字描述。药监部门工作人员称,仅靠片段报道,很难看出是哪一款产品含有哪种有毒物质?药监部门计划与美国方面沟通,追溯原始检测报告。

前日下午,记者获悉上海市质监局已正式对产地上海的强生卫浴产品进行检验。

强生中国委托的公关公司负责人陶郁民对此予以确认,“强生已送检相关产品,并会积极配合,但检测结果还需等一段时间。”

■疑点

“有毒物质报道有误?”

业内人士也对目前媒体报道中所列的有毒物质存在疑问。“1,4-二氧杂环乙烷”在现行国家《化妆品卫生规范》所列1200多种禁用组分、73种限用组分和56种限用防腐剂中均未提及。

很多媒体报道指出,“1,4-二氧杂环乙烷”就是有毒物质“二恶烷”。但查询国家《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禁用组分第441项,即“二恶烷”,但中文名为“1,4-二氧杂环己烷”。

■专家说法

甲醛非化妆品禁用毒物

甲醛为现行国家《化妆品卫生规范》中所列限用组分和限用防腐剂。业内人士解释说,限用的含义是,如果含量在限定值之下,正常使用不会影响人体健康。

北京工商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董银卯表示,就甲醛来说,本身是一种有毒物质,但按照标准工艺添加入食品或化妆品中,可起防腐抑菌作用。因此,化妆品中含有微量甲醛并不值得惊恐,关键是看产品中的甲醛含量是否在安全限值之下。

综合《新京报》、《新文化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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