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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少女卖淫 “老鸨”被刑拘

■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程德国实习生 杨丹

本报讯为非法获利,引诱14岁的少女从事卖淫活动,从中获利3000余元。16日,丹江口市治安大队破获这起引诱少女卖淫案,涉嫌引诱少女卖淫的王某被刑事拘留。

3月16日,丹江口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在该市某宾馆一足疗城里,有人从事卖淫活动。接到报警后,丹江口市治安大队民警一举将涉嫌引诱少女卖淫的王某抓获,并将被迫从事卖淫活动的14岁少女赵某解救。

经查,去年6月,30岁的丹江口市石鼓镇女子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受害人赵某,为了非法获利,王某将赵某带至该城区某宾馆足疗城内工作。之后,王某强迫赵某多次卖淫,并从中获利 3000余元。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拘,此案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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