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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赵伟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出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及背后“保护伞”线索,线索查证属实最高可获2万元现金奖励。

本次重点征集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务工敲诈、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有组织网络暴力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同时受理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藏匿线索。

按照奖励标准,线索查实后根据案件性质,给予500元至2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案件奖励就高不重复。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原则奖励首位举报人。嫌疑人自首、受害人就本案报案、公安已掌握线索等情形不纳入奖励范围。

群众可实名或匿名举报,通过拨打110、邮寄信件、网络邮箱、当面反映等渠道提交线索。匿名举报可设置6位以上密码作为身份凭证,用于后续兑奖。举报尽量提供案发细节、嫌疑人相关信息,便于核查。

案件提起公诉后启动奖励审批,实名举报人接通知30日内、匿名举报人见媒体公告90日内办理领奖,逾期视为放弃。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对诬告陷害、冒领奖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举报电话:0719-110、0719-8112740;举报邮箱:358385482@qq.com;举报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大道十堰市公安局警察培训基地(十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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