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我处已受理申请人李想要求继承被继承人龚元珍遗留的坐落于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东岳路17号1幢1-4-1号房产的公证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予以审查。
据申请人称继承人龚元珍的长子李艺(公民身份号码:420302198007081231)于2004年左右失踪,于2020年9月22日被十堰市公安局朝阳路派出所因死亡注销其户口。
我处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李艺在失踪前未婚、无子女。现需核实李艺在户口注销前的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为充分保护相关人员之利益,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告。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证申请有异议,或与李艺存在婚姻关系的配偶,以及其子女,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亲临我处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处将依法出具公证书。
联系人:翁雪
联系电话:0719-8129286、18772959765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河北路32号十堰市公证处
十堰市公证处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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