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员有序卸载一箱箱过期药品。
■文、图/记者 潘世新
本报讯 3月12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家庭过期药品集中无害化销毁行动,6.52吨过期药品被依规处置,从源头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严防问题药品回流市场、流入群众手中。
当日11时,销毁行动在张湾区一家环保公司有序开展。多辆满载过期药品的运输车辆整齐列队,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全程监督、清点核对及台账记录下,工作人员有序卸载一箱箱过期药品,随后将其送入专业焚烧投料口,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完成无害化分解处置,全程规范透明、闭环管控,杜绝药品外泄、违规流转等问题发生。
据悉,本次集中销毁的过期药品,来源包括面向社会公开回收的家庭闲置过期药品、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上报的过期药品,以及医疗机构主动上交的失效药品。销毁品类涵盖处方药、非处方药、抗生素等,剂型包括片剂、胶囊、颗粒剂、注射液等,所有药品均已超出有效期,完全丧失正常药用价值,无二次使用可能。
针对过期药品处置及家庭用药安全,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药品过期后,有效成分含量会大幅下降,不仅无法发挥原有治疗功效,部分药品还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有害物质,市民误用后极易引发过敏、中毒等严重不良反应,危及身体健康;同时,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会污染土壤、水源等生态环境,私自拆解焚烧存在安全隐患,若卖给不明身份回收人员,更会给不法分子翻新售假提供可乘之机。
为方便市民规范处置过期药品,目前我市已在各大药店布设400个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网点,市民可就近上交家中过期、闲置药品,并领取相应抵金券。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宣传与集中销毁工作,健全长效监管处置机制,全力守护市民群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自2016年起,我市持续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截至本次行动,已累计开展6次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品近40吨,涉及货值金额达350余万元,以常态化监管筑牢药品安全“防火墙”,守护市民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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