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零售许可证延续不受距离限制
2021年4月1日,某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生效实施,合理布局规定零售点之间距离不得低于30米。5月初,辖区零售户李某准备到该县烟草专卖局申请延续,相邻零售户张某告诉他不符合新的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距离限制,烟草专卖局不会给他办理延续。请问张某的说法正确吗?
法律解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均将“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作为法定发证条件之一。国家烟草专卖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持证人办理延续申请,除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外,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其他规定调整的影响。
根据规定,办理延续申请时,是否受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分两种情况:属于合理布局规划距离、数量等规定的,不受影响;属于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受影响。本案中,零售户李某属于前一种情况,延续申请不受距离、数量限制,该县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办理延续手续。因此,张某的说法不正确。
通讯员 周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