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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5000元定金反悔后遭拒退
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购车前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编者按

当假货披上“正品”外衣,当预付卡变成“空头支票”,当消费陷阱伪装成“甜蜜馈赠”,谁来守护市民的钱袋与权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即日起,十堰晚报推出特别报道,聚焦生活消费的每一处痛点——假冒伪劣、预付跑路、装修欺诈、汽车行业“潜规则”、通信乱扣费、金融套路、房产物业顽疾……联动监管部门深入调查,邀请律师专家支招,追踪典型案例,曝光无良商家,更将传递维权智慧,让“沉默的大多数”学会用法律铠甲保护自身权益。

近日,市民商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她在武汉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张湾分公司购车时缴纳了5000元定金,事后反悔想退钱时遭拒。

■记者 潘世新

市民反映:购车交定金后反悔遭拒退

去年11月3日下午,商女士在万达广场该品牌展厅看车,并试驾了样品车。

“销售员称车辆没有现货,需先缴纳定金才可以安排生产。”商女士回忆说,在该汽车“黑科技”的吸引和销售员的劝说下,她当场向该品牌公司账户转账5000元。“销售员告诉我,定金不能退。但并未向我出具任何收款依据。”商女士说,随后,商女士被拉入车辆服务微信群。

商女士回家与家人商议后决定购买其他品牌车辆。交钱后的第二天,商女士打电话向销售员表示不想购买该品牌车辆,要求退还定金,被告知不会退还。

商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1月7日,一名销售员称没有现车,厂家会给我先配辆车;同一天,另一名销售员又称车辆已到武汉,让我去办理分期贷款手续等;去年11月10日,该品牌直营店工作人员打电话说车辆已到店,让我去提车。”

“我联系了多次,销售员都说定金不会退还。我感觉这就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购买选择权。”商女士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此事。

商家回应: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还

3月10日,记者就商女士反映的问题,采访了该品牌直营店负责人。

“我们销售员在商女士下定购买前已经几次明确告知,定金一旦支付就不可退还。这不仅是我们公司规定,也是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普遍做法。”该负责人表示,所有下定流程均通过集团官方 App完成,定金直接进入集团公司账户。

针对商女士质疑“定金未交多久车已配好”的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我们采用直营模式,客户下单后立即进入定制化生产流程。根据合同条款,若客户未在约定时间内提车,车辆将被解配。商女士的订单因超期未提,已按流程处理。”

部门发声: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维权

针对商女士的投诉,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类定金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在消费者违约的情况下通常不予退还。这名工作人员建议商女士先与商家协商,若协商无果,建议商女士走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大多数退定金纠纷源于消费者单方面违约,如因个人原因反悔或贷款问题。如果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市场监管局可介入调查,但需要消费者提供具体证据。”

目前,商女士已通过官方渠道进一步申诉,该品牌直营店负责人表示将由集团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购车前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所交是定金还是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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