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国有企业转制后烟草证需重新申办?
我市一家全资国有商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为吸纳社会资本转制为国有控股企业,张先生受法定代表人周先生委托,到烟草专卖局办理变更手续,工作人员却告知他应当先办理歇业手续,然后再提出新办申请。对此,张先生表示不理解,希望得到相应解答。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以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向受理机关重新提出新办申请。此规定属于特殊条款,且该国有商场改制后,不仅企业类型发生改变,经营主体也不再是之前的全资国有企业,而是改制后的控股企业,因此,申请人不应提出变更申请,而应当办理歇业手续后,再重新提出新办申请。通讯员周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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