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鲍娓娓
本报讯 “只需提供个人银行卡,就能日赚千元……”男子禁不住诱惑,不仅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和手机卡提供给电诈团伙“跑分”洗钱,还介绍朋友一起“赚钱”,两人因此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男子刷单被骗22万元
近日,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接到市民李先生(化姓)报警,称刷单的佣金取不出来,共有22万余元。办案民警了解到,李先生之前浏览某网站时,看到一个招聘兼职广告:“在家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零成本、低门槛、高回报!”李先生便添加了广告上“客服”QQ号,在“客服”的安排下,一名“指导老师”给他派发刷单任务。李先生刷单成功后收益200多元,并成功提现。
后来李先生在刷单过程中,却出现返利失败的情况。“指导老师”以操作错误为由让李先生继续刷单以弥补损失。李先生便逐渐增加刷单资金额度,共投入22万余元。直到发现自己被“指导老师”和“客服”拉黑,才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民警赴云南抓获两名嫌犯
接到报警后,张湾警方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线索,通过涉案资金、平台信息等进行综合研判,发现云南省文山市的黄某、王某两人的银行卡流水较大,涉及李先生被诈骗的钱款。
于是,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立即赶赴云南开展抓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抓获。经审讯,黄某和王某对通过“跑分”赚取佣金,出借名下的6张银行卡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案发,银行卡内资金流水高达300余万元。
经调查,现年36岁的黄某是云南省文山市人,一直靠打零工为生。4月初,黄某前往医院看病时,遇到两名男子,对方表示只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来“刷流水”,即可获得报酬,黄某听后便留下了其中一个男子的手机号码。
黄某回家后,添加了这个手机号为微信好友,对方的微信昵称为“老大哥”。后来,黄某因手头缺钱便找到“老大哥”,两人见面后,黄某拿出之前办理的4张银行卡,“老大哥”在手机上一番操作后,向黄某转账1000元。3天后,黄某按照“老大哥”的要求,办理了新的电话卡,“老大哥”向其转账5000元。见来钱这么快,黄某还介绍了同样缺钱的朋友王某参与其中,王某提供两张银行卡,获利3000元。
审讯过程中,黄某交代,他和王某用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号配合对方进行转账。目前两人的银行卡已涉及全国10余起案件,涉案金额300余万。目前,案件在侦。
警方提示:所谓“跑分”就是通过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为网络赌博、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非法资金的转移。参与“跑分”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更有甚者会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赌博罪的共犯,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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