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按照竹溪县委、政府关于国企改革重整重组方案的意见,经合并双方股东会审议通过,竹溪大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并方)拟吸收合并竹溪县昌盛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合并方)。合并完成后,被合并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被合并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将由合并方依法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合并双方共同指定联系人申报债权。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合并后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联系方式
债权现场申报登记及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城关镇西关街 B区湖北昶禾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二楼205室。
联系人:曾涛电话:18972507790
邮箱:2821425410@99.com
特此公告
竹溪大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竹溪县昌盛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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