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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23日零时启动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响应
■记者 罗毅
本报讯 昨日,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下发《关于启动十堰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3日零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影响,全市1月23日晚到24日大雪,局部暴雪,大部地区积雪3至5厘米,高山地区积雪5至8厘米,局部地区积雪可达10厘米以上。25日至27日大到暴雪,累计降雪量20至30毫米,积雪10厘米以上。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十堰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开展气象灾害影响分析评估。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全市应急系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严防极端天气引发交通事故。城管部门做好道路扫雪除冰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和市容市貌整洁。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住建部门要重点抓好建筑施工领域防风、防冻、防火、防滑、防高处坠落等措施落实。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林牧渔业等农业生产方面的防寒技术指导,减轻灾害天气带来的损失。文旅部门要督促各旅游景区加强对游览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各类管网、线路、设施排查,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预置清除冰雪、抢险抢修等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突发情况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要按规定,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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