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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挂”社区13年 想转回出生地
街办:不符合条件,但对其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见习记者 王琪

本报讯“我原本是农村户口,现在农村合作医疗办不了,家里按人头算的征用地也没有我的份。”近日,市民肖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称其户口被“挂”在其他社区13年,他想将户口迁回出生地,一直无果。

据肖先生介绍,1993年他考入十堰职业大学(现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其户口被转入学校。毕业后,肖先生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其户口没有单位接收。直到2007年,肖先生因有事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才想起户口一直在学校。肖先生便联系学校,工作人员称有些证明学校无权开具,让肖先生先将户口转回出生地。

肖先生赶紧联系其出生地所在村委会,希望能开具一张户口接收证明,对方以其不符合转入规定为由拒绝。

之后,有社区工作人员拿着户口迁移材料找到肖先生的父亲,表示肖先生的户口必须要落户,因原籍不予接收,只能落户到其他社区。就这样,在肖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肖先生的父亲签了字,将肖先生的户口落户在原籍附近的社区,属于城市户口。

随后,记者联系红卫街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肖先生1996年6月从学校毕业后,一直没有转户口。2000年,学校要求学生将户口转走,当时他没有转。2007年,肖先生咨询街办想将户口转回原籍,当时其不符合可转入人群中的条件。后来,他将户口转到另一社区。目前,肖先生仍不符合条件,户口无法转回出生地,但对他的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影响。

记者就此咨询城区一派出所户籍管理处的民警,民警告诉记者:“肖先生目前的情况不属于空挂户口,只是落户到其他社区,办理社保、购房等都没有问题。与之前的区别就是,肖先生原来是农村户口,有些福利和惠民政策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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