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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人3集体获团中央表彰

■记者 杨天娇

本报讯日前,共青团中央表彰“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我市2人3集体荣登光荣榜。

其中,我市丹江口龙山镇彭家沟小学教师蔡明镜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市志愿者协会团支部书记何宇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湖北医药学院团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太和医院重症医学科团支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团总支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

2015年蔡明镜大学毕业,自小在城里长大的她,放弃在城里就业的机会,来到南水北调库区边远的半岛教学点——龙山镇彭家沟小学,开启了她青春铸梦的教师生涯。全校49名孩子中,33名留守儿童,15名单亲孩子。孩子们胆怯自闭,她就陪伴孩子们同吃同住,给孩子们缝扣子、套被子、洗头发、剪指甲,让孩子们在学校也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何宇是一名团干部,始终活跃在十堰市广大青年中间。疫情暴发之初,她主动请缨上一线,把3岁的女儿送去奶奶家照顾。积极带领物资搬运志愿者参与物资转运和搬送,经常半夜卸货,即日再装车送出;通过协会招募20名理发师组建爱心义剪志愿服务队,为防疫一线单位、广西医疗队等30余家单位、1393名防疫一线人员义剪;招募线上助学志愿者869名,与我市232名医护人员子女、一线社区工作者子女结为“学伴”;主动对接支援对口我市的广西医疗队医护人员,为他们送去日常生活用品300余箱;策划组织消杀志愿服务,面向社会招募8名消杀志愿者成立消杀小分队,对十堰50多个小区公共环境、楼栋进行1200万平方米的地毯式消杀,有效降低居民被感染机率。

据悉,团中央这次共授予505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57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312个基层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称号,授予431个基层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称号,追授15名因公殉职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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