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交二公司公交站处,工人正在维修受损的综合井。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就盗窃、破坏窨井盖类犯罪的法律适用作出明确规定。记者了解到,城区有窨井盖近2.4万个,涉及产权单位20家,其中综合井仍存在责权不明的现象。 ■文、图/记者 曾雨
城区已采集信息的窨井盖近2.4万个
昨日上午,记者沿人民南路一侧走访3公里发现,仅人行道上就有圆形或方形的各类窨井盖。按井盖上标注的字样来看,分别为雨水井、污水井、自来水厂井、电信井、弱电井等,还有部分窨井盖上没有任何标注。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城区89条主干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该处道路管理科科长上官涛告诉记者,道路在建设时会配套建设各类公共设施,因此会出现各类井盖。
2015年,市城管委数字城管科曾对城区窨井盖进行系统采集。“当年采集的数据显示,城区主次干道共有窨井盖近2.4万个,涉及产权单位20家。”数字城管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城市道路建设进度加快,窨井盖数量相应增加,目前新增的部分暂未采集。
工作人员指出,这些窨井盖包括电力、公安、公交、化粪池、军用、路灯、燃气、热力、上水、雨水、污水等16种,涉及的20家产权单位包括市水务公司、园林处、路灯管理处、十堰电信、十堰联通、十堰移动、市住建局和各区政府等。
发现井盖问题,督导产权单位限期处置
井盖种类、产权单位较多,如何有效维护好井盖,避免井盖伤人事件发生,市城管委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单位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巡查。“每天有信息采集员上路巡查,发现井盖损坏等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后,上报至智慧城管系统,后方的坐席员会及时联系相应产权单位,要求5日内处理。”智慧城管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还开通了12319热线、十堰微城管小程序,供市民上报信息。
工作人员表示,针对不明井盖,他们会现场勘查,对有可能的产权单位逐个联络,及时消除隐患。
“主干道上的井盖很多,但归我们管理的,只有马路牙旁的沉沙井和1000多个雨水井。”上官涛介绍,他们在巡查时发现井盖损坏,会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向产权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及时维修。
记者了解到,一些井盖产权单位经常开展巡查,发现井盖损坏及时修缮。市水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其井盖上写有“市水务公司”字样,市民如发现隐患,可拨打电话:8694766、8664119(24小时调度服务电话)反映。
推诿现象仍有发生,综合井维护责任仍需明晰
上官涛表示,多数井盖产权单位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会及时维修,但多家单位共用的综合井,仍存在维护责任不明晰的问题,时常有扯皮推诿的事情发生。“去年9月份,我们发现公交二公司公交站处一个综合井损坏,井盖低于路面20厘米,有安全隐患。”上官涛说,他们先后向使用该综合井的两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但双方互相推诿,至今无人维修,最终只能由他们维修。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公交二公司公交站附近,只见受损综合井四周拉起围挡,一名市政工人正在维修综合井,其内布局着各类电缆。
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张洪康介绍,综合井内往往有多家公司的电缆,其维护也涉及多方。2006年,由十堰市通信管线联合工作组将城区各路段的综合井进行了分配,由各通信公司负责日常维护。但时间一长,现在已经出现责任不明晰的问题。
张洪康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联合各家单位,合力加强对共用弱电管井的维护,以免产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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