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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就业扶贫”活动
定向培养定向输送建档立卡家庭青年优先推荐

■记者 张贞林 特约记者 肖巍

本报讯记者获悉,团市委、市扶贫办将联合开展“就业扶贫”活动,我市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的青年劳动者均可报名 (建档立卡家庭青年优先推荐)。

此次活动分定向培养和定向输送两种形式。其中,定向培养对象为年龄在16—18周岁的在校学生,由团市委联系有实力的企业在我市中职院校定向培养。县(市、区)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向团市委推荐学校接洽,企业根据接洽情况与推荐学校进行磋商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培养由推荐学校根据企业提供的计划招收家庭困难学生就读该校,企业保证按照当地学杂费和生活费标准,每年准时向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费用,直至其毕业。接受定向培养的学生完成学业后需与委托培养企业签订三年劳动协议,期间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并购买五险一金。三年期满后,学生可以根据意愿自主选择留下或离开。

定向输送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青年。由各县(市、区)团委牵头、扶贫部门配合集中组织各乡(镇)开展一次有外出就业需求青年(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青年)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个人情况、家庭状况、求职意向、技能水平、专业特长等基本信息,精准锁定帮扶对象。团市委将推荐有实力的企业根据专业及岗位,向贫困家庭青年提供必要的免费培训和实习机会。实习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实习工资,实习考核通过可以转为正式员工,与通过其他方式聘用的员工享受同等待遇(需与用工企业签订至少一年劳动合同,期间享受正常职级晋升待遇、购买五险一金等)。

咨询电话:竹溪县2732273、竹山县4225313、房县3224395、郧阳区7233752、郧西县6227372、丹江口市5213032、茅箭区8787702、张湾区8522095。详情可登录青春十堰官网查询,也可联系当地团委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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