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公布
我市400个村入选示范村整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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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李镇海
本报讯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近日印发通知,公布2019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整治村名单,我市有400个村入选。其中,美丽乡村示范村79个,美丽乡村整治村321个。
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要求在全省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从今年起,我省将用5年时间建成5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
经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审定,批准1000个村为2019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周期18个月;3992个村为2019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整治村,建设周期12个月。
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要求,各地要把美丽乡村示范村、整治村建设作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突出编制村庄规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村庄绿化、提升村容村貌等工作重点。省财政将通过统筹中央和省相关资金,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据了解,我市自2014年开始实施美丽乡村建设,5年来已投入资金11.7亿元,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12个,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此次申报过程中,我市将有基础的脱贫出列村优先纳入示范村、整治村范围,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衔接。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切实抓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选点布局、规划编制、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力争描画出具有十堰特色的乡村“富春山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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