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场(库)停车位小知识

表3-3 建设项目配套停车位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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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地面停车场每台标准车位占地25—30m2;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每台标准车位占地30—35㎡。
(一)新建住宅用地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以地下停车场(库)为主,临主次干道建筑必须保证地下两层专用停车场,除建设专门立体停车库外,地下停车位不得以立体停车位计算,一般住宅地面停车率不超过15%,保障性住房和集体宿舍不超过40%,并应将不少于5%的停车位作为访客停车向公众开放。
(二)建设用地停车位应满足《建设项目配套停车位控制表》的规定。
建筑物停车泊位单位指标,以机动车当量小汽车为计算单位。(三)停车泊位大于50辆的,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出入口间距不少于15米;停车泊位大于500辆的,出入口不少于4个,出入口间距不少于15米,并应当单独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四)停车场(库)出入口不宜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设置。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道口、桥梁隧道引道不少于70米,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不少于90米;停车场(库)地下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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