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躲进宾馆玩失踪
男子最终获刑又被罚款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饶玮 张勋
本报讯近日,张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唐某以逃匿方式拖欠15名工人工资114785元,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间,被告人唐某承包了城区一栋住宅楼地平、商铺、地面及某文化城的一处地平工程。工程完工后,唐某因拖欠王某等15名工人工资114785元,被投诉至市人社局。
2018年1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其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2018年2月5日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唐某拒不履行。在公安机关介入并多次催促后,唐某于2018年7月将手机停机并藏匿,玩起了失踪。
2018年9月13日10时许,唐某在茅箭区上海路一宾馆房间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月18日,唐某亲属代其付清了拖欠王某等15名工人的工资,并取得15名工人的谅解。
张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计114785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此外法院认为,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案发后其亲属代为支付了拖欠15名工人的全部工资,并已取得15名工人的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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