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19年03月04  星期 > a10版-社会 > 正文
 [字号   ]   
想拿来当菜吃
老汉种植千余株罂粟被刑拘

■记者 何利 通讯员 李中山

本报讯近日,丹江口市公安局习家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走访时发现,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在自家菜地里种植罂粟千余株。目前,警方已依法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1150株。

春节过后,种植的罂粟幼苗进入快速成长时期,为巩固禁毒铲毒成果,习家店派出所积极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村组广泛宣传禁毒禁种知识,同时对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3月2日,民警在辖区李家湾村入户走访时,发现袁某正在菜园地里干活,其菜地里种植有罂粟幼苗,民警当即对罂粟幼苗全部进行铲除,经清点,共计1150株。

袁某现年75岁,根据其供述,因年事已高,听信他人称罂粟叶即可以当菜炒着吃,也可以下火锅吃,而且味道比一般青菜好,他便于去年10月份在菜园地里洒了一些罂粟籽,让罂粟苗自己发芽成长,因为自己的不懂法,没想到酿成大错,被查获后的袁某也表示后悔不已。

目前,袁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我国《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