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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行业组织新条例培训
7月起将开展旅游市场检查

■见习记者 周长兴

 本报讯6月17日,记者从全市旅游行业新《旅行社条例》及其《细则》宣传贯彻会上了解,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及其《细则》,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维护十堰旅游市场秩序,市旅游局将组织专班对全市旅游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当天,市旅游局组织全市旅游行业78家旅游企业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新《旅行社条例》及其《细则》的宣传培训。

按照省、市旅游局安排,从7月开始,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着重对旅行社不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变相承包、挂靠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诸如“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和社会等其他组织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不按照法律规定按时缴纳、补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和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违法行为等5个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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