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中起火 消防管网却无水
一小区物业公司被罚2000元
■记者 徐国文 特约记者 吴昕育
本报讯 居民家中起火,消防员赶到现场却发现,消防管网竟没有水。最终,该小区物业公司被消防部门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茅箭区一小区居民楼5楼房屋冒烟。接到报警后,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扑救过程中,救援人员发现该楼栋消火栓竟然放不出水。在消防部门的快速处置下,火被迅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调查,该小区物业公司因一期消防主管道破损漏水维修,将管道阀门关闭,导致该小区1至7号楼消防管网无水。该物业公司未向业主公告,也未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近日,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茅箭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介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的,高层民用建筑的管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制订应急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公告,否则将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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