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始试运行
■记者 张婧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委获悉,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
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军介绍,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烟气处理工艺,大气排放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欧盟标准,垃圾渗滤液处理后,将全部用作中水回用,产生的渗滤液全部零排放。同时,采用日处理600吨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1台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约0.85亿度,如果按照每个家庭每月用电100度计算,可供8万户家庭使用。
据悉,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张湾区柏林镇柏林村枧池沟,占地110亩。总建设规模为1200吨/天,分两期实施,建设规模为600吨/天,配套改造西部垃圾处理场为飞灰填埋场,总库容40万立方米。根据远期发展适时启动二期工程建设。
该项目由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用“BOT+ROT”的运作方式实施,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方式,配套飞灰填埋场采用“改造—运营—移交”方式。特许经营范围为张湾区、茅箭区(含十堰经开区)、郧阳区、武当山特区、郧西县城区。特许经营期设置为30年。
该项目可产生经济效益,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处理以后,产生的热量可发电,年均发电量约1亿千瓦时;垃圾焚烧后产生炉渣,可通过配套的炉渣处理厂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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