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4年10月21  星期 > A04版-资讯 > 正文
 [字号   ]   
有问有答

网友:房产证和土地证丢了,想补办不动产证,如何办理?补办手续有哪些?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自然人遗失房产证、土地证的,仅需原证记载的权利人(含共有人)持本人身份证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补证即可。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19-8616787进行咨询。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