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倒卖假冒伪劣卷烟
10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受审
■记者 何利
本报讯 3月12日上午,郧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等10名被告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以来,被告人周某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在河南省襄城县,从被告人葛某某、杜某甲、杜某乙、杜某丙手中收购大量红金龙(软精品)、云烟(紫)、黄鹤楼(软蓝)等假冒伪劣卷烟,运送至十堰城区、郧阳区、郧西县等地,向被告人刘某、黄某某、祝某某等人出售。周某某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56500元,从中非法获利30000余元。
被告人李某某、郭某某明知周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仍为其提供微信账号协助收款转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涉案人员众多,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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