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法院拘传27名“老赖”
执行到位案款30.41万元
■记者 何利
本报讯 近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涉民生涉企专项集中强制执行行动,26名执行干警兵分4路,共拘传27名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到位案款30.41万元。
原告王某与被告汤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判决汤某支付王某各项损失赔偿51000元。判决生效后,汤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汤某家中交谈时,执行干警发现了汤某的破绽,推断其家中可能隐匿有财产,立即申请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得到许可后,执行干警向汤某出示搜查令,并展开搜查工作。仅仅在卧室便发现20余万元现金,执行干警告知汤某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汤某听后瞬间慌了神,当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至此,本案案款全部结清。
在另一起案件中,李某驾驶机动车与陈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及双方机动车受损,经交警认定该次交通事故由李某负全部责任,后陈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陈某共计13万元。因李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李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当日7时许,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李某家中,将李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当面向李某讲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告知若再不配合执行工作,将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最终李某与陈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据统计,当日的集中执行行动中,竹山县人民法院共执行到位案款30.41万元,拘传27人,执行完毕8件,执行和解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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