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建波
本报讯 利用电商货到付款、不满意可拒收的规定,男子网购时“狸猫换太子”,将真绿松石调包成假绿松石。前不久,经茅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2年12月,家住辽宁的张某通过社交平台与卖绿松石的李某加了好友,他在李某社交空间晒出的众多绿松石饰品照片中,看中了一条售价7万余元的绿松石珠串。张某萌生了一个想法:如果定制一条仿制的绿松石珠串,把真珠串买回来,等快递发过来后偷偷调包,再以不满意为由拒收,就可以把真绿松石珠串据为己有。
2023年2月,张某联系李某,表示要购买这条珠串,在付了300元订金后,他详细了解了珠串的尺寸、颜色等细节,同时要求李某多发几张珠串各个角度的实物图。为防止露馅儿,张某以妻子的名义定制了一条仿制绿松石珠串。
2023年2月11日,真珠串到货后,张某按照事先计划,在人多时进入驿站,声称要先验货,又借口光线不好,避开摄像头和快递员的视线迅速调包。看到快递员没有察觉,张某最终以货不对版为由要求退货。随后,快递员当着张某的面把假珠串重新封装打包,按流程退回。
等包裹退回、打开包装后,李某傻了眼,退回的珠串与寄出的完全不一样:仿制珠串的颜色与店里同批次的真绿松石相比明显偏蓝;真绿松石珠子是圆形的,仿品偏方形;寄出时重量是89.4克,退回时却只有81.3克。
“我们做线上贵重珠宝销售都很慎重,商品寄出前都会拍视频记录,并出具相关证书,这退回来的一看就是假的……”2023年8月10日,李某向东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经查,公共视频显示,张某在背对摄像头检查珠串时,手部有两次从兜里拿东西的动作。2023年8月29日,警方将张某抓捕归案,并在张某家中找到真绿松石珠串。2023年11月10日,警方以张某涉嫌诈骗罪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茅箭区检察院受理后,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充分细致地审查。对张某的行为究竟是涉嫌诈骗犯罪还是涉嫌盗窃犯罪召开内部联席会议展开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确实采取了一些欺骗手段,但秘密窃取行为才是张某犯罪目的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2023年11月21日,该院以张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张某在法庭上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左为真货,右为假货。(图片由商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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