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4年02月21  星期 > A04版-资讯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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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网友:我是211大学全日制硕士学历,于2022年11月经事业单位统考入职市直事业单位专技岗,入职前在十堰无工作经历和社保记录。请问我这种情况能享受“十人才【2021】3号”文件中对于“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的人才政策吗?

市人社局:根据《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堰市城区人才津贴发放工作流程》要求和2024年人才津补贴申报工作安排,2024年度我市城区人才生活津(补)贴申报条件为:2022年11月1日后引进到我市驻市高校、市直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十堰城区),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工作满一年,且入职前2年内未在我市工作(工作时间按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确定)的在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按照2024年度发布的通知在申报时间内进行申请,请及时关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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