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十堰恒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梁霞运现将由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2022)鄂0302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2023)鄂0302执3576号执行裁定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债权本金1758014.6元、案件受理费24700元;利息【借款本金1758014.6元计付自2019年11月30日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其中2020年8月19日之前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此后按年利率15.4%计算】)依法转让给湖北高度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双方已于2024年1月27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请你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湖北高度建筑总承包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梁霞运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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