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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高速通行发票全面“纸改电”

■记者罗伟特约记者金伟忠通讯员 周莉张玉

本报讯 12月25日,不少驾驶员通过十堰境内的高速公路收费车道(含自助缴费车道)时,使用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联卡等方式缴纳通行费后可直接驶离,之后自行获取电子发票。这标志着十堰境内高速公路提前实现“纸改电”,通行费纸质发票成为历史。

记者从湖北交投鄂西北运营公司获悉,本月起,十堰境内高速公路逐步推行通行费电子票据,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月底全面实行“纸改电”,迈入通行费票据电子化时代。湖北交投鄂西北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行费票据电子化改革后,车辆在收费站缴费后无需等待出票,可直接通行,相比之前,每辆车通行时间可节约大概10秒钟。

如果驾驶员需要打印纸质发票,可以通过“湖北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电子发票”微信小程序,或关注“湖北 e出行”微信公众号,进入开票小程序首页,使用手机或微信登录,根据支付方式,选择通行记录开票,或绑定车牌开票即可。

“纸改电”即高速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通行费票据电子化,简称票据电子化。票据电子化是指将现金通行费纸质票据改为电子票据,实施票据电子化后,通行我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自助缴费车道的车辆将不再提供通行费纸质票据。实现无纸化通行,不仅可以减少纸张浪费和碳排放,还可以提高通行效率,为车友们提供更加便捷、环保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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