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当主播出借银行卡
谁知涉嫌帮信罪成网逃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王武
本报讯 “我不该听信当主播能日赚千元的谎话,现在后悔来不及了。”近日,落网后的王某悔不当初。
12月10日,郧西县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被贵州省贵阳警方网上追逃的王某是辖区居民,遂联系上王某,积极对其劝投。很快,王某投案自首。
经查,10月初,王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则“当网络主播日赚千元”的信息,很是心动,遂向对方私信并添加微信好友,表达了他想当主播的意愿。二人交谈后,对方为王某购买了十堰至天门的车票。
10月11日,王某怀揣着日赚千元的美梦到天门与对方见面,并根据对方的指令与两名驾车男子接头。对方让王某以给主播刷礼物为幌子,帮助主播偷税漏税,王某将下载有网银 APP且装有手机卡的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对方进行操作使用,并协助刷脸、输入微信交易密码十几次,将接收到的40余万元资金全部转出。随后,对方便让王某回去等候消息。待王某再次联系对方时,才发现他已被对方拉黑,对方在其微信账户里仅留了500元钱。
10月12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沙文派出所接到辖区有人遭遇投资理财类诈骗的警情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被骗的资金中有5万元流入王某的账户。12月10日,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贵阳警方网上追逃。
目前,王某已被羁押至郧西县看守所,待移交贵阳警方。
警方提醒:大家要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信息,谨防被犯罪分子用于网络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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