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3年12月18  星期 > A04版-资讯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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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网友:我今年47岁,目前已缴纳近10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和养老保险,现因工作调整,想转成城镇职工医保和养老保险。请问我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和城乡居民养老能否合并余额和年限?如果能合并,总共达到15年最低年限后能否正常办理退休?

郧阳区人社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限可合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存储额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限不可合并。如有疑问可咨询医保局电话7223232。

网友:请问如何提取公积金用以支付公租房的房租费用?现在我每年缴纳房租的总费用包括房租1700元左右、物业费600元左右、代收垃圾费100元左右。如果我提取公积金,是不是只能用来支付房租?

竹山县政府:根据您咨询的公租房提取公积金问题,按照十堰住房公积金下发的《十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公积金提取范围,第九条无房户支付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房租费,公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物业费和代收垃圾费不在公积金提取范围之内。请带上公租房合同、租房发票、身份证、银行卡,在竹山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若您还有疑问,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19-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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