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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申报公告

湖北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因即将发生重大股权变更事宜,为保障公司各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我公司将对本公告刊登之日前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查。凡涉及我公司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个人携带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同时必须携带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账簿记录及原始债权债务凭证(合同、协议、收据、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供货单、收货单等相关证据)等申报材料,上述申报材料需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盖章或签字确认。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逾期申报或漏报、瞒报、虚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本公司授权办理该债权债务申报事宜的受委托人为湖北鹏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湖北邦辉律师事务所。

1、申报时间: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2、申报地点:十堰市张湾区东环路9号九州龙城11号商务楼雅阁澳斯特酒店28层。

3、联系人:余俊;联系电话:0719—851828215586975210

湖北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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