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3年10月17  星期 > A04版-资讯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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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网友:夫妻双方名下在十堰只有一套共有房产(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由我一个人还贷款。在目前出台的“认房不认贷”政策下,如果以配偶的名义再买一套房,是否算二套房?如果算二套房,把共有房产改到我一个人名下后,再以配偶的名义买房是否算二套房?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查询借款人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地的不动产套数证明,您和配偶的房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出具两个人的相关材料一同到柜台办理。“认房不认贷”,是指不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家庭名下的房产套数核定。若您还有疑问,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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