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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拒不承认
民警锁定证据“零口供”抓捕嫌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李夏青

本报讯 “以后外出的时候要锁好门窗,不要在家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前不久,郧西县公安局联合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退赃仪式,将追回的9万元现金送到受害人成先生手中时,民警叮嘱道。

2022年9月5日15时许,郧西县关防乡钟坪村村民成先生报警,称家中现金、香烟等物品被盗。

接警后,郧西县公安局关防派出所、刑侦大队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由于成先生家周围无公共视频,走访邻居也未发现可疑线索,给案件侦办增加了难度。

民警通过侦查研判,锁定46岁的郧西籍犯罪嫌疑人黄某。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黄某是一名“惯偷”,多次因盗窃入狱。黄某在2022年6月与成先生相识,对其家中情况及房屋结构较熟悉。通过排查,民警发现黄某和女友邹某在案发前一天深夜驾车出现在成先生家附近,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将两人抓捕到案,经审讯,邹某如实交代了两人的违法犯罪事实。2022年9月4日下午,黄某邀约邹某到成先生家盗窃。当天下午,两人驾车到成先生家附近,盯梢到深夜,发现成先生家中无人,两人商议分工,邹某留在车中望风,黄某从成先生家厨房窗口爬进屋内,将十万余元现金、香烟等物品盗走。次日凌晨3时许,黄某盗窃得手后,邹某驾车将其带离现场。

结合收集到的现场勘验结果等证据材料,办案民警整理分析,形成了强有力的证据链条,在犯罪嫌疑人黄某“零口供”的情况下,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受害人挽回9万元经济损失。

目前,黄某因犯盗窃罪被郧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邹某到案后认罪认罚,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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