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酒驾被查还未恢复驾驶资格又犯事
他因无证醉驾将面临重罚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秦英
本报讯 一次酒驾被罚,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但个别驾驶人却不吸取教训,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反复在违法犯罪的“高压线”上试探。近日,郧阳交警便查获了一名这样的“酒司机”。
9月9日1时43分,郧阳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十堰大道执勤时,发现郧阳籍驾驶员何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检测显示,何某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6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中,民警发现何某一个月前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而发生在何某身上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2019年6月4日,何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速50%以上,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行政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2年10月31日,恢复驾驶资格不久的何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罚款2000元的处罚。
2023年7月2日,驾驶证暂扣期满,还未恢复驾驶资格,何某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被处以行政罚款3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何某还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于2023年8月2日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据悉,何某此次无证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会成为法院加重量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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