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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普法案例解析
停业6个月以上许可证将收回
2020年7月,我市某县一卷烟零售户尚先生因故外出打工,未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停业手续。今年4月,他准备重新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却被告知许可证已经被公告收回。对此尚先生表示不理解并请求解答。
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公告满一个月仍未按要求办理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6个月以上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本案中,尚先生停止卷烟零售经营业务长达10个月且未办理停业手续,发证机关依法将他的许可证进行公告收回是合情合理的。”该执法人员说。通讯员 周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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