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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才购房补贴受理时限延长
至9月30日 目前已有399人领取1759万元补贴

■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李元文 代俊婕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劳模等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补贴受理期限延长至9月30日。

去年6月22日,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鼓励更多来(返)堰就业创业人才安居十堰,对三类群体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给予相应补贴。

这三类人群分别是《武当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十堰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5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在堰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6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工匠及二等功以上复员退伍军人(含)获得者等新购住房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档次一次性分别发放6万元、4万元、2万元购房首付补贴券。

“政策非常好,特别是对于刚毕业踏入社会的人来说有很大的帮助。”来自房县的小鲁因为符合相关条件,去年买了一套房屋,购房现场,开发商当场给他在合同约定价格的基础上减免3万元购房款。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共办理各类人才购房补贴399人1759万元。其中办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51人共469万元,办理大学生及劳模类购房补贴348人共1290万元。截至目前,已经发放两批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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