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3年07月19  星期 > A07版-社会 > 正文
 [字号   ]   
村民被“警方通缉”正要转钱
民警及时上门劝阻1.2万元保住了

■记者 叶楚榕

通讯员魏世银刘霆董芳

本报讯 7月14日,房县红塔镇一村妇在家里突然接到“办案机关”发来的逮捕证,正当她按对方指令,要交纳1.2万元保证金时,被及时赶到的民警制止。

当日14时许,家住房县红塔镇沙坪村51岁的妇女任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民警,称任某参与了一起电信诈骗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已发出通缉令。

在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发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逮捕令”,看到上面还有她的照片时,任某顿时慌了手脚。此时,对方让任某向指定的“安全账户”缴纳1.2万元保证金,否则将对其进行抓捕。任某承诺马上从手机上交纳保证金。

“这是诈骗,千万不要转账。”正当任某要转账时,红塔派出所民警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反电诈预警指令,迅速赶往任某家中,让其停止了操作。

随后,民警给任某宣传了反诈知识,告知其遭遇的正是电信网络诈骗,并帮他在手机上安装了全国反电诈 APP。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