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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湖北辉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张富国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一案,现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定于2023年8月11日上午9时在本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号,联系电话:0719—8525659

特此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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