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贩卖毒品 3名主犯获刑
■记者 何利 实习生 周欣冉
本报讯 为了谋取私利,15人组团开始贩卖麻果等毒品。6月26日,茅箭法院宣判一起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案的判决结果,其中3名涉案主犯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某、赵某、肖某等人在十堰城区以不等的价格多次向陈某等多名吸贩毒人员贩卖冰毒、麻果等毒品牟利,胡某、张某等人明知其贩毒仍帮其送毒品、收毒资,还多次利用本人身份证为其他吸毒人员开设房间以便提供场所进行吸毒。
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做出宣判,被告人汪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被告人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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