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数字报首页 > 2023年05月26  星期 > A04版-我建我城我爱我家 > 正文
 [字号   ]   
“践行文明条例共创文明城市”
文明养犬“不掉链”
——市公安局多举措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文/记者叶楚榕图/记者 张启国

连日来,记者在城区多个小区走访发现,遛狗牵绳已成为市民的自觉,有的市民还随身携带捡便器,以实际行动做文明养犬人。

“居民出门遛狗都自觉牵绳,遇到老人、孕妇、小孩,会主动避让。小区其他居民再也不用担心狗吓人、伤人了。”5月24日20时许,家住张湾区阳光社区阳光栖谷小区的王女士开始了她在小区空地的遛狗时光。她给狗狗拴上牵引绳,还随身带着一个塑料袋,用于装狗狗的粪便。

2021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十六条从8个方面对单位、个人养犬进行了规范。市公安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组建工作专班和联合执法队伍,通过宣传教育、联合治理、依法惩戒等多种措施,常态长效推进不文明养犬和流浪狗专项治理。

为维护社会良好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近年来,市公安局加大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派出所巡逻队和平安义警队作用,联合城管执法、住建、畜牧兽医等部门,成立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动执法机制,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执法队伍152支,开展流浪狗集中整治,重点对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沿街道路等区域开展“地毯式”巡逻检查,一方面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对流浪犬进行捕捉收治,营造依法、文明、科学养犬良好氛围。

2021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文明养犬法制宣传活动2120余场次、不文明养犬敲门行动110余次,受理涉犬警情6518件,依法处罚不文明养犬人6人。

文明无止境。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市民践行“一根绳、一块牌、一张纸、一个袋”的文明养犬方式,为我市争当全国文明城市标杆添砖加瓦。

本期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团队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秦楚网(10yan.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0719-8118833 广告部:0719-8118988 技术部:0719-8616541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